1、民办殡葬服务机构(中介机构)没有依法登记,开展服务不签订服务合同。
3、违规从事遗体接运服务,使用非专用车辆接运遗体。
3、服务项目没有明码标价,收费后不提供发票或合法票据(凭证)。
4、实施强制消费、诱导消费、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。
5、以殡仪馆、殡仪馆办事处和殡仪馆工作人员名义开展殡葬服务。
6、宣传在殡仪馆内部有熟人可以快捷办理手续、“一条龙”服务为由诱导消费。
7、利用惠民政策免费项目或者减免项目重复收费。
8、调换消费者购买的骨灰盒、棺木等,以次充好诱导、欺骗消费。
9、在提供服务过程中,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强制捆绑服务消费。
10、暗中虚高殡仪馆丧葬用品和服务项目价格,欺诈消费。